安顺学院专兼职纪检干部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培训会会场
2018年9月29日,安顺学院专兼职纪检干部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培训会在特教大楼七楼会议室召开。安顺学院纪委书记马力,学校纪委委员、纪委(监察室)全体人员,各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安顺学院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柏平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纪委、省纪委印发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署名文章《用好新时代纪律建设新标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并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部分解读,讨论了《安顺学院纪委委员工作职责》和《安顺学院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会上,马力书记以《维护政治纪律 履行监督责任》为题,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维护政治纪律,做好政治生态“森林”的护林员;履行监督责任,发挥好政治“探头”和“探照灯”作用三个方面出发作专题培训。
马力书记强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紧围绕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足彩胜负14场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重点突出,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大家会后要继续加强学习,认真领悟《条例》精神。
马力书记要求,作为学校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要对照“七个有之”、“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基本要求,经常自查自省,要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全校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自觉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文/图:纪委 尚小倩/杜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