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学工部(处)编写]
一、结核病防治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中国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规范(2020年版)》
3.《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指南(2020年版)》
4.《中国结核病防治工作技术指南(2021年版)》
5.《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
二、结核病防治工作常识
1.了解结核病常识
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属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的乙类传染病。结核分枝杆菌可能侵入人体全身各种器官,80%发生在肺部,其他部位(颈淋巴、脑膜、腹膜、肠、皮肤、骨骼)也可继发感染。侵犯肺脏致病时称肺结核病,侵犯胸膜腔导致胸膜炎症时称结核性胸膜炎,结核性胸膜炎参照肺结核病管理。
结核病的传染源是接触排菌的肺结核患者,主要传染方式是人与人之间呼吸道传播。作为一种慢性和缓发的传染病,其潜伏期为4~8周。肺结核早期或轻度肺结核,可无任何症状或症状轻微而被忽视,因此在开展发病者密切接触者排查时起排时间应适当前推。除少数发病急促外,临床上多呈慢性过程。常有低热、乏力等全身症状和咳嗽、咯血等呼吸系统表现。病变处于活动进展阶段时,多在午后体温升高,一般为37~38℃之间,常有低热、乏力、消瘦、夜间盗汗等全身症状和咳嗽、咯血等呼吸系统表现,女性可导致月经不调或停经。
早期发现并合理治疗,是治疗结核病的根本措施。密切接触者既要第一时间采取检查措施,又完全不必恐慌,因为遵循“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的原则治疗,绝大多数患者可治愈,而且目前肺结核治疗一线用药主要由国家免费提供。
2.配合开展筛查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结核病筛查纳入新生入学体检复查范围,在足彩胜负14场:是作为入学前自行检查项目,即新生在开学之前15日内到县或以上县级人民医院检查并开具结核病筛查证明,包括三个项目,即1.疑似症状自查;2.胸部X光片或CT等影像学检查;3结核菌素皮肤试验(PPD,需要48到72小时由本人到检测机构查看皮肤反应)。
如果出现确诊病例,确诊病人所在班级、同宿舍学生或所在班级授课教师,所住楼栋管理员,以及因其他原因密切接触当前确诊病人者,应及时、就近到所在区域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症状筛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和胸部X光片检查,相关报告应在一周内提交所在学院,费用自理。
3.加强个人健康管理
尽量远离结核病罹患风险时,就要保持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合理饮食、科学锻炼、规律作息,增强身体抵抗力;建议避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遮掩口鼻,以及在特定情况下佩戴口罩,以减少结核病的传播。特别是请做好经常性的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病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向所在学院报告并及时到肺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以免错过最优治疗时间、增加传播范围。
4.知晓法律纪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明确了单位、部门等机构传染病防治的法律责任。单位和个人违反前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严重的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在学校情境中,明知或应当知道自己有传播结核病传播风险,比如未及时如实报告自己异常情况、不及时接受必要医学措施、带病进校等,造成单位和他人经济损失的,学校可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并给予批准教育直至采取纪律手段。
三、结核病筛查排查方法
在出现疑似症状、密切接触的结核病患者或者新生在入学复查等情形下,可以或应当按照以下提示进行筛查排查。
(一)筛查机构
县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结核病门诊或公立结核病专科医院。
(二)筛查时间
越早越好。返校、进校前15日内(因PPD需要本人48至74小时到检测机构接受皮肤反应查验,以及出现异常或不确定情形以前进一步采取措施,返校、进校前15日至7日之间进行为佳)。
(三)筛查方法
可以简称为“一问两查”。如下:
一问症状:是否出现疑似症状(可自行判断)
1.咳嗽咳痰≥2周,2.咯血,3:低热,4.胸痛,5.乏力或盗汗,6.其他症状。
重要说明:有多少项报告/记录多少项
两项检查:进行全部两项检查(到医院检查)
1.胸部X光片检查
重要说明:按照“1.未见异常”或“2.异常(须写明胸片提示的诊断结果)”报告。
2.结核感染检测的重要说明如下:
通常用PPD即结核菌素皮肤实验,通常需要48-72小时出结果。如有发热(体温37.5℃以上)、急性传染病(如麻疹、百日咳、流行性感冒、肺炎)、急性眼结膜炎、急性中耳炎、全身性皮肤病及过敏体质以及医生判定暂不适合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的其他情况者,不宜进行结核菌素试验,请提前告知学校并用γ-干扰素释放试验替代。肺结核痰培养多久出结果。肺结核进行痰培养一般需要6-8周的时间,在痰培养中检查出结核分枝杆菌是诊断肺结核的金标准。
PPD承检机构应按照以下方法报告:
不能只报告阳性或阳性,须记录硬结的横径、再记录硬结的纵径,皆以毫米(mm)为单位。如果局部出现了水疱、坏死、溃疡、双圈、淋巴管炎等症状,请务必如实填写毫米数的后面。如:硬结横径为16mm,纵径为18mm,有水疱,则记录为“16X18mm,水疱”。
(四)结果运用
1.肺结核病/结核性胸膜炎当前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以及有疑似症状未参加检查者,不应进校。是新生的,须向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申请延迟报到,或凭《肺结核患者休学诊断证明》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达到入学条件,在明年新生报到前持《肺结核患者复学诊断证明》申请恢复入学资格。明知或应知病情但隐瞒病情或虚造、修改证明造成密接者筛查费用的,学校可要求其支付相关费用,构成违法的学校可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2.非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但PPD呈强阳性的可进校,但应如实报告并签订《预防性治疗知情同意书》,同意后应免费规范用药进行预防性治疗,拒绝的应在首次筛查后第3、6、12个月各检测一次。
(五)延伸阅读
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工作技术指南》(2021年版),在没有卡介苗接种和非结核分枝杆菌干扰时,PPD反应硬结≥5mm应视为已受结核菌感染(即阳性)。具体判断标准为:
以72h(48h~72h)PPD检查反应的局部皮下硬结为准[硬结平均直径=(横径+纵径)÷2,例:(16+18)÷2=17mm]。
阴性(-):无反应或仅有轻微红晕,硬结平均直径<5mm;
阳性(+):一般阳性,硬结平均直径<10mm;
阳性(++):中度阳性,硬结平均直径<15mm;
阳性(+++):强阳性,硬结平均直径≥15mm,或者局部出现双圈、水疱、坏死及淋巴管炎。
附件:
1.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
2.肺结核患者休学诊断证明
3.肺结核患者的复学诊断证明书
4.抗结核药物预防性治疗知情同意书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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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2.肺结核患者休学诊断证明.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肺结核患者复学诊断证明.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抗结核药物预防性治疗知情同意书.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