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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处】安顺学院校园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4/04/09 16:20:33 点击量:

 

    为加强校园校舍安全管理,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

    1、凡进出校门的人员都应接受门卫人员检查。

    2、来访的外来人员须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入校。

    3、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内,特殊情况下经门卫允许,并在门卫处办理登记后方可入校。

    4、骑自行车出入校门必须推行,机动车出入校门必须减速。

    5、携带贵重物品出校门必须持有系、部、处证明,并经门卫人员检验。

    6、进出校门人员应自觉接受门卫管理,不得妨碍门卫执勤人员工作,扰乱门卫管理秩序,辱骂、殴打门卫执勤人员。违反前项规定者,按《安顺学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处理。

7、门卫执勤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并做到热情周到、礼貌待人。门卫执勤人员玩忽职守、刁难他人、态度精暴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校内交通安全管理

    8、各种车辆在校内必须靠道路右侧行驶,禁止逆行。

    9、车辆转弯时应提前减速并示意,禁止突然转弯。

    10、机动车在院内行驶时禁止鸣笛,夜间禁止开大灯,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11、骑自行车不准双手离把或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折竞行。

    12、各种车辆必须按划定位置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13、院内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保卫处参照有关交通管理法规处理。

    (三)学生宿舍安全管理

    14、学生宿舍由公寓管理科统一安排、调整,学生应服从安排,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15、学生宿舍值班人员应履行管理职责,对出入学生宿舍楼的人员进行检查。对外来人员经登记后方可允许入内。杜绝小商小贩或其他可疑人员进入学生宿舍楼。发现案件、火险或其他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

    16、学生应爱护宿舍内的家具和各种设备,不得损坏。凡故意损坏者,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17、禁止在楼道内乱写乱画、大声喧哗、打闹、踢球。

    18、中午和晚上熄灯后禁止在楼道内吹拉弹唱、放高音量收录机等。

    19、男性未经学生宿舍楼管理人员允许不得进入女生宿舍。晚上熄灯后,学生宿舍不得接待异性。学生宿舍禁止留宿异性。

    20、禁止在学生宿舍赌博、观看黄色淫秽音像、打麻将、跳舞。

    21、禁止在学生宿舍乱拉电线、私拉电源、烧水做饭。

    22、宿管科应经常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四)举办大型活动安全管理

    23、凡在院内举办的超出系部范围或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大型文体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24、举办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必须报经学院批准,并提前3天通知保卫处。

    25、主办单位应负责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持现场秩序,确保安全。

    26、主办单位应严格根据活动场所容量发放票证,严禁超量发放。

    27、举办大型活动的场所应保持安全门畅通,并设有明显标志。

    二、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院要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2、学院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3、学院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作到“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坐落看滑坡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责任人目标责任。

    4、学院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5、学院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院和教务处、教务处和班主任、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6、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7、校园校舍要求按时、逐项检查,不得漏检。

    8、检查项目:

    ①校舍的门、窗、屋面、屋顶、基础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跺是否有安全隐患。

    ②校舍墙体、板、梁、柱有无下沉或断裂现象。

    ③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现象,校舍周围等隐患。

    ④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无隐患。

    ⑤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有记录和视频资料。

    9、发现有重大的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写出书面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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